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要求,现就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项目集中清理和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要求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2019—2020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项目:1.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3.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
(二)2019年立项项目
各单位应督促上述各类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届时,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三)2020年立项项目
1.2020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到期没有完成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延期申请的上述项目,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二、2025年下半年结项有关要求
(一)结题范围: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其中,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为2020年之后立项项目,由省教育厅、省社联共同办理结项,结项流程参照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二)结题方式:2025年下半年结项工作全部通过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结项办理中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结项。
(三)本次结项申请校内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请各学院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于此之前在省高校人文系统申请结项完毕。此次结项申请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一)请申请人和各学院负责老师认真如实填写结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特别是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和C刊、核心论文发表情况。项目变更需在结项申请前6个月于系统中进行申请。
(二)请申请人将《终结报告书》《专家鉴定意见表》填写完整,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交至社科处5333办公室审核盖章,之后再由申请人扫描上传系统。
(三)各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结项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于2025年12月19日12:00前报送至社科处533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李剑萱OA邮箱。
(四)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纸质结项材料包括:1.《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需先用审计处用印申请去审计处盖章);2.最终成果简介;3.项目如有变更,须附省社科基金办公室批复的《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变更审批表》;4.按项目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书要求提交的研究成果、领导批示等复印件。以上材料需用蓝色封皮胶装一套,连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一份,在12月19日12:00前报送至社科处5333。
此次结项申请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剑萱 88122679
2025下半年结项材料.zip
附件:
1.2025年下半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学院)结项项目汇总表(模板)
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要求
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终结报告书
4.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
5.专家鉴定意见表(通讯评审汇总和会议评审用)
6.审计处用印申请
7.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8.结项网址
社科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