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党组会审议批准,为做好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学生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目的
学生发展专项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为目标,紧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与学生素质发展两大关键领域,深入开展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探索协同育人新机制。一方面,聚焦就业服务体系构建与学科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撑;另一方面,深耕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法治教育的课程建设、文化涵育与实践实训,通过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长远发展筑牢根基,全面服务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
二、选题指南
申报学生发展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学生发展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资助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学生发展专项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省级就业创业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3.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学生发展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学生发展专项。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科研力量和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1.学生发展专项申报不限额。各二级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 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提交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重大、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5.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安排
本次学生发展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唯一申报平台,申报材料可从平台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1.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于6月10日零时—6月21日24时开放。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2.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电子版材料: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6月22日11点前将《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申请书》、《活页》以申报者“学科分类+项目类别+姓名”(例如:教育心理+国家重点+张三)命名建文件夹,每位申报人建一个文件夹,其子文件名为“姓名+申请书”、“学科分类+课题名称+活页”,签字盖章的《用印申请》和《单位承诺书》PDF版,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打包发送至社科处杨斌OA。
纸质版材料:请各位老师在系统内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后送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6月22日11点前将《申请书》(A3打印,中缝装订)、《活页》(A3打印,中缝装订)、一份盖章签字的《申报汇总表》、《用印申请》、《单位承诺书》送至社科处5333。现场审核盖章后,取回《申请书》和《活页》,交由老师扫描并上传系统。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471、62003308;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联系人:杨斌 88122930
社科处
2026年6月8日
附件
1.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指南
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
3.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
4.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6.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7.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申报书学术诚信审查暨用印申请
8.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请人资格审查单位承诺书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