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更好地完成项目研究,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优秀率,根据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在研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详见《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赣社规字〔2022〕12号),已结项的不纳入检查范围。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三、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
3.经费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4.存在的问题以及项目研究工作下一步计划。
四、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对照检查内容形成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1月27日前将EXCEL版中期检查表、WORD版中期检查报告打包(以负责人命名)发送至杨斌OA,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中期检查表、交至先骕楼社科处5333办公室。
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0791-88122930。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
1、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
2、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模板)
3、2022年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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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