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社联发﹝2014﹞12号
各设区市(高校、企业)社联、省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充分调动全省社科界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科工作者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省社联党组决定印发《省社联<内部论坛>应用对策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请结合实际,予以贯彻。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
2014年4月10日
省社联《内部论坛》应用对策研究
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充分调动全省社科界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科工作者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用对策研究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研究成果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 凡在《内部论坛》刊登,获省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给予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课题立项和经费资助。
(一)获正省级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成果,给予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重点课题立项和课题经费资助10000元。
(二)获副省级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成果,给予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一般课题立项和课题经费资助5000元。
(三)每年每人最多给予课题立项、经费资助奖励一项。
第四条 在《内部论坛》刊登并获得正省级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在参加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时,直接进入复评阶段。
第五条 同一年度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内部论坛》发表的研究成果有两篇以上获省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的专家学者,优先推荐进入江西省社会科学类评审专家库,在参评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时给予加分奖励。
第六条 对已获国家级、省部级规划项目立项的研究成果不重复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七条 获课题立项和经费资助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若存在学术不端或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立项,追缴已拨经费,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第八条 本办法由《内部论坛》编辑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社联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部论坛》2014年上半年重点选题方向
1. 昌九一体化建设政策实施情况与绩效评估研究
2.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实施情况与绩效评估研究
3. 临空经济区建设调研
4. 共青先导区建设调研
5. 九江沿江开放开发调研
6. 我省家庭农场发展调研
7. 赣南脐橙产区生态发展调研
8. 我省“智慧城市”建设调研
9. 我省老龄化现状调研
10.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调研
11.我省大学生村官队伍现状调研
12.我省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调研
13.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实施情况与绩效评估研究
14.我省科技政策执行状况与绩效评估研究
15.单独二孩政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
16.“营改增”对我省企业税负和财政收入的影响及对策
17.我省地方本科院校向现代职业教育转型的实施路径研究
18.构建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研究
19.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研究
20.建立我省地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机制研究
21.用好国家信息消费政策,促进我省信息消费发展研究
22.我省大数据平台建设研究
23.南昌市轨道经济发展研究
2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开发区转型发展研究
25.我省打造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对策建议
26.加快我省旅游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
27.我省工业旅游发展研究
28.我省核电产业发展研究
29.我省高端制造业发展研究
30.我省节能降耗市场化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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